常见问题
中俄海关禁运物品
发布日期:2023-03-14
航空禁运品:
1、威胁航空飞⾏安全的物品,指在航空运输中,可能明显地危害⼈⾝健康、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。主要
有以下⼏类:
A、爆炸品:如烟花爆⽵、起爆引信等;
B、⽓体:如压缩⽓体、⼲冰、灭⽕器、蓄⽓筒(⽆排放装置,不能再充⽓的)、救⽣器(可⾃动膨胀的)等;
C、易燃液体:如油漆、汽油、酒精类、机油、樟脑油、发动机起动液、松节油、天拿⽔、胶⽔、⾹⽔等;
D、易燃固体:⾃燃物质,遇⽔释放易燃⽓体的物质,如活性碳、钛粉、椰⾁⼲、蓖⿇制品、橡胶碎屑、安全⽕柴(盒擦
的或⽚擦的)、⼲燥的⽩磷、⼲燥的黄磷、镁粉等;
E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:如⾼锰酸钾;
F、毒性和传染性物品:如农药、锂电池、催泪弹等;
G、放射性物质;
H、腐蚀品:如蓄电池、碱性的电池液。
I、未加消磁防护包装的磁铁、磁钢等含强磁的制品。
2、任何药品。
3、其它航空禁运品,如:粉末状物品(不论何种颜⾊)、液体(不论使⽤何种包装)、外包装有危险标志的货品、没
有国家⾳像出版社证明的⾳像制品(含CD、VCD)、⼑具、榴莲、带⽓⽕机、涉及“武器”和“枪⽀”概念的任何货品(含玩具)
等。